学生流动党支部是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,是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监督的基本单位,是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引导青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战斗堡垒。学院将学生党建与人才培养相结合,分别在学生创业实践团队和学生运动代表队中设置流动党支部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》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一、学生流动党支部的设置
1.学生流动党支部建在学生创业实践团队和学生运动代表队,在学院党总支办公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。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党员开展活动的实际出发,合理设置党小组。
2.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;不足7人的,只设支部书记、副书记。根据学生党员流动性强的特点,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,可以连任。支部委员包括支部书记、组织委员、宣传委员等,均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,并报学院党总支办公室批准备案。
3.学生流动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、作风正、威信高、政治和业务素质过硬、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、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的党员学生或教师担任。支部委员要严格要求自己,在各方面做出表率。支委会要分工明确,各负其责,使之成为积极进取、团结协作的班子。
二、学生流动党支部的主要职责
1.学习、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,团结、组织党员和普通同学,努力完成学习、生活、工作等各项任务。
2.健全党内生活制度,采取支部自查和学院党总支办公室检查的方式,保证党内生活制度落到实处。
3.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,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、管理和监督工作。
4.关心和支持学院各项学生工作的开展,积极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。
5. 密切联系广大学生,经常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,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。
6.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严格党内生活制度
1. “三会一课”(党员大会、支委会、党小组会和党课)制度。支部大会和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,支委会和党小组会一般每半月一次。
2. 组织生活制度。党员组织生活要不断创新,做到内容丰富多彩、形式生动活泼;保证每月至少两次。
3. 联系同学制度。学生流动党支部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,了解情况,听取意见,接受监督。
4. 党员汇报制度。党员一般每学期应就本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本人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等情况向党支部做一次书面汇报。
5.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。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的表现情况进行一次民主评议,并按要求向学生党总支推荐优秀党员,严肃处理不合格党员。
四、认真做好组织工作
1.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推优入党工作。
2.加强预备党员培养和考察力度,教育预备党员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。
3.教育党员加强组织观念,按期缴纳党费,履行党员责任和义务,遵守党的纪律,维护党的利益,正确行使党员权利,努力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。
4.按照有关规定要求,认真做好党员管理的经常性基础性工作。
五、附则
1.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。
2.本条例解释权在艺术与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党总支。
艺术与金沙威尼斯欢乐娱人城党总支
2011年11月25日